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增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3-29 08:30:35

关于做好新增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依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8〕4号)文件,我校申报的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科学教育、社会工作四个本科专业被教育部备案批准,将于2018年招生。请相关院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学校对新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和创建海洋大学的工作需要,依据不同专业类别、人才培养规格特点、专业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结合行业、区域经济发展等需求,加强对新增设专业的建设工作。各单位认真遴选专业带头人并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新增设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原文:/jiaowuchu/uploadfile/2018/0329/20180329083112489.doc

教务处
2018年3月29日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教务处 版权所有 | 冀公安网备130302020022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