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院(系)、各实验教学中心(室):
根据学校2018年4月11日《关于举办2018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个人申请、各院(系)推荐和教务处审核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网评与现场评选,完成了此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电话:0335-8051300。
附件:2018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结果
教务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