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届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各实验教学中心(室):
根据学校2018年4月11日《关于举办2018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个人申请、各院(系)推荐和教务处审核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了网评与现场评选。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从多学科融合角度进行了精彩点评,并提出了综合性建议,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指明了方向。
本次共评选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学校拟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具体评选结果见附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