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95号)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2.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填写请参照附件模板(省级参照国家级模板规范填写),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考核报告报送要求
按省厅要求,各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Word版)与纸质版(学院公章)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联系方式
电话:8051300
邮箱:
sjjx8051300@126.com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附件2:
实验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
关于提交2018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