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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中心(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2 09:29:15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中心(室)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寒假将至,为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场所的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实验中心(室)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教学实验中心(室)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院(系)切实做好本单位所辖实验中心(室)安全工作。在本单位党政一把手组织下,制定假期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细则。做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高质量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放假前,各院(系)要组织对本单位管辖的实验中心(室)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高度关注实验中心(室)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集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3.做好实验室假前准备工作

假前做好归类、整理、入库工作。实验课程结束后,各实验中心(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的材料、仪器做好归类、整理、入库,保持实验中心(室)清洁整齐。排除隐患,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假期封闭制度,暂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断水断电、贴封条封闭,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实验楼。

4.着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及寒假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校办室〔2019〕5号)要求,各院(系)结合所辖实验中心(室)具体情况,安排假期值班巡查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格钥匙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不得擅自配制或转借他人,并在二级教学单位留存一套各实验室的备用钥匙。

5. 做好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要制订完善各类应急工作预案,做到务实、科学、有效。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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