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专业带头人:
为了更好的科学规范的完成2019年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遵照学校领导指令,今年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我校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改革需求,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进行复审工作。
1、培养方案互审工作。即每个专业带头人除制定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外,还须审核一个其他专业的培养方案,所审核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随机发给各专业带头人。
2、工作报告制度。每个专业带头人须提交一份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和审核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本专业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情况,落实我校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师范类专业须写明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达标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制订、审核过程是否达标,是否全面落实,有哪些特色,有哪些问题等方面。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同时,还须对审核的其他专业的培养方案提交相同要求的审核报告。
此项工作要求7月14日之前完成,将电子版发送至jyk7265@163.com,纸质版盖章交至教研科。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