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国庆节”假期将至,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提高防范意识。要求各单位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室)领导,组织实验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传达各级有关实验室安全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安全工作小组,落实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到位,责任到人。放假前,各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全面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须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放假期间,实验室一律不安排学生实验活动;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将值班巡查工作责任到人,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3.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要严格化学药品管理规定,对实验剩余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废液要及时入库,登记入账,防止流失,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4.做好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
5.报送材料。请各院(系)在9月27日上午11点之前,将实验中心(室)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另:开学后,执行新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