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按照我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见附件),请各院(系)对本院系学生分类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对按规定应缴学费而不缴的学生,不予注册(未缴费学生名单以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切实做好本院(系)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并将学生返校注册情况(截止到2019年9月6日18:00)在2019年9月12日10:0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文档同时发至306716430@qq.com。
对不能如期注册者,要按上述规定履行手续并存档备查。
附件:
1.《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七条
2.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
3.未注册学生情况统计表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