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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实践)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1-04 10:38:54

关于实验(实践)教学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北京某大学“12•26”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假前安全管理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各院(系)对所属实验(实践)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在主管领导组织下,制定寒假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细则。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好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要求安全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特别是要对实验中心(室)的水、暖、电以及危化品存放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予以彻底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完善假期值班制度。结合本实验中心(室)具体情况,将值班巡查工作责任到人,做好值班巡查记录。二级教学单位应留存一套各实验室的备用钥匙,并明确专人管理。
      4.做好应急预案。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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