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 2023-2024学年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34号)要求,请各院系及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为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基表 1 ~基表 7
(1)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2)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3)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4)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5)基表五 实验室人员表(SJ5)
(6)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7)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填表说明及要求
(1)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填报基表一、二。
(2)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填报基表三、四、五、六、七(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的本科教学实验项目由教务处直接在实验教学完成表中导出,各二级学院无需再填报,除此外需填报)。
(3)为方便各单位填写报表,保证报表数据的规范性, 提高工作效率,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注意每个字段数据格式 。
(4)注意表间关系:“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与“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中“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总计应一致;“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的“实验室个数”、“实验室房屋使用面积”与“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的“实验室个数”、“实验室房屋使用面积”的合计数应一致。
(5)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6)各表填写说明中,数值型字段如有空项,应填“0”;不得出现“空格”,其他事项及格式请参照填表说明指标解释。
二、统计数据时间及填报要求
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规范及时完成填报工作。
1.指定本部门填报负责人
各部门需明确数据填报人、联络员及审批人,联络员负责核查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基表7填报及填报工作的协调联络等。审批人须为分管实验室管理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实验室信息数据审批工作。
2.统计数据范围
报表中的数据为 2023年 9 月 1 日至 2024年 8 月 31 日期间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科研相关的有效数据。
3.填报方式
所有内容须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完成填报。(网址:https://kjsflas.mh.chaoxing.com),具体流程见附件。
4.填报具体要求
(1)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的填写:由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人负责填报(联络员登录系统查看具体管理人并通知各管理人填报),二级单位审批人审批后统一提交。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开放);培训人员数(含学生、教师、其他);所承担的实验教学项目数、科研项目数、社会服务项目数(特别对获奖及论文发表等情况要认真填写,否则,此项不达标) 。
(3)基表五实验室人员表的填写:由实验员个人填写,二级单位审批人审批后统一提交。需全体专职、兼职实验管理人员填报,包括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工作者(含工人)。
(4)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的填写: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填报,二级单位审批人审批后提交。教师在本学年获奖与成果(国家级、省部级);论文(三大检索收录、核心刊物)和教材;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科研项目数、教研项目数);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专科、本科、研究生)及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等一定要按填表说明逐项填写清楚。
(5)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由联络员统计本单位全部数据后填报,二级单位审批人审批后提交。其中仪器设备维护经费中由教务处报销的部分由教务处统计,各二级单位只填由学院自行报销的部分即可。
5.数据填报群二维码
请各二级单位填报人、入数据填报群,如遇问题可在填报群里咨询解决。
三、数据报送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请于 2024年9月18日前由二级单位审批后完成线上提交。
联系人:董永红 联系电话:0335-8051300。
附件:1.填表说明
2.填报系统登录流程
3.审批人登录流程
4: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填报人员信息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