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中后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特对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后续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原则
按照前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预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确保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实施
(一)定稿格式
学生自行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格式检测并提交“检测合格证明”至学院,检测不合格不可进入答辩环节,答辩及归档等后续环节如有修改,均应重新检测并提交“检测合格证明”,学校会对最终版本进行批量统一检测。统一格式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
系统网址:https://hevttc.lun51.com/jwc。
(二)查重工作
1.查重范围。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设计说明部分、毕业作品的作品阐释部分等文字形式。
2.查重要求。查重总相似比仍按普通毕业论文(设计)不高于30%,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不高于20%。
3.学生自查。学生可以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论文检测专用通道注册自愿自费查重。
查重地址: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hevttc。
4.二级学院查重。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查重。系统地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hevttc。
查重结果以系统定稿环节检测结果为准。查重总相似比低于30%(不含30%)允许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总相似比高于30%(含30%)的,由二级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进行第二次查重次数的增加。第二次查重通过后允许进入答辩环节,第二次查重不通过取消答辩资格。
5.学校抽查。对各学院上报的检测结果,教务处将对普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仍按往年惯例逐篇进行复查。
(三)答辩工作
在前期开展的系列工作基础上,落实抓细相关环节。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各学院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审核答辩学生资格,制定答辩计划。
2.答辩前一周,各学院需提交答辩具体安排(附件2),教务处届时对答辩过程进行巡查。
3.完成答辩后,6月3日前登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四)终稿上传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的要求,学士学位也采集导师和论文信息,各学院需在6月5日前完成论文(设计)的终稿上传工作。
(五)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6月中旬,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二级学院评选与申报工作。
1.继续执行师范专业教育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要求(每个师范专业至少推荐1篇教研类论文)。
2.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学院建设,适当加大真实任务选题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
(六)材料归档及论文上传工作
1.各学院组织专人负责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与上传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的工作(待省督导办通知,教务处将下发具体上传操作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文档命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例如:“1411160117—张三—市场营销—试论营销策略”。
注:专业名称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各学院请提前核对2024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数量及相关信息,特别是学生的姓名及学号务必与学籍科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学校的整体上传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平台全流程管理,请各学院明确负责人,严格落实各环节具体工作。
2.各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部主任及指导教师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在专项工作群反馈以便沟通解决。
3.答辩安排表(附件2)和成绩汇总表(附件3),请按实际工作进展及相关要求顺次提交。邮箱sjjx8051300@126.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附件:1.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2.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3.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