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特对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后续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原则
按照前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预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确保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实施
(一)杜绝学术不端
学院须对学生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全程提出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严格检查与审核。根据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二)查重工作
1.查重范围。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设计说明部分、毕业作品的作品阐释部分等文字形式。
2.查重要求。查重总相似比仍按普通毕业论文(设计)不高于30%,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不高于20%。
3.学生自查。学生可以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论文检测专用通道注册自愿自费查重。
查重地址: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hevttc。
4.二级学院查重。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查重。系统地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hevttc。
查重结果以系统定稿环节检测结果为准。查重总相似比低于30%(不含30%)允许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总相似比高于30%(含30%)的,由二级学院授权学生增加第二次查重次数。第二次查重通过后允许进入答辩环节,第二次查重不通过取消答辩资格。
5.学校抽查。对各学院上报的检测结果,教务处将对普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仍按往年惯例逐篇进行复查。
(三)答辩工作
在前期开展的系列工作基础上,落实抓细相关环节。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各学院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审核答辩学生资格,制定答辩计划。每份毕业论文(设计)需至少两名评阅教师进行成绩评定,并明确给予是否允许参加答辩的意见。
2.答辩前一周,各学院需提交答辩具体安排(附件2),教务处届时对答辩过程进行巡查。
3.答辩结束后,对答辩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学生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
4.完成答辩后,5月2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登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四)评分与终稿上传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的要求,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导师和论文信息需上传学信网,各学院需在5月25日前完成论文(设计)的终稿上传工作,并确保维普毕业论文系统内相关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五)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5月底,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二级学院评选与申报工作。
1.继续执行师范专业教育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要求(每个师范专业至少推荐1篇教研类论文)。
2.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学院建设,适当加大真实任务选题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
(六)材料归档及论文上传工作
1.各学院组织专人负责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与上传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的工作(待省督导办通知,教务处将下发具体上传操作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文档命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例如:“1411160117—张三—市场营销—试论营销策略”。
注:专业名称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各学院请提前核对2025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数量及相关信息,特别是学生的姓名及学号务必与学籍科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学校的整体上传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维普毕业论文系统平台全流程线上管理,取消各环节纸质材料存档要求,请各学院明确负责人,严格落实各环节具体工作。
2.各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部主任及指导教师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在专项工作群反馈,以便沟通解决。
3.答辩安排表(附件2),请按实际工作进展及相关要求顺次提交excel版及盖章扫描件,邮箱sjjx8051300@126.com。
附件:1.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2.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表
4.本科毕业论文模板2025
5.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