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关于做好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3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建设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24号)要求,现就我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认定教材

入选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和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不重复申报,直接认定为省级“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不占指标。如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遴选教材

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信息)或重印,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高职院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三)立项教材

新编一批反映我省职业教育地方特色、体现教学改革最新成果的教材;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填补空白的职业本科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教材等。

二、申报重点

(一)职业本科优质教材

鼓励并支持职业本科学校间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聚焦学校优势特色专业,联合编写一批反映职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体现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职业岗位要求的优质教材,形成省域职业本科教育合力。

(二)具有河北特色的公共基础课程教材

在统一使用国家规划统编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基础上,重点建设两类教材,一是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的职业素养、创新创业劳动教育、身心健康等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二是彰显燕赵风采的河北文化、河北地理、河北历史、河北人物、河北精神等中高职公共选修课程教材或读本。

(三)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及民生需求紧缺领域专业教材

服务国家战略,对接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先规划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发展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改造更新传统产业背景的钢铁、石化、农业机械装备、食品、纺织服装、建筑工程、会计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服务民生领域急需紧缺行业发展,加快建设养老、护理、康养、家政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

(四)新兴专业和薄弱专业教材

重点支持《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加强贯通培养专业相应课程教材建设,促进中高职衔接教材、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衔接教材建设。支持布点较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支持非通用语种外语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等的建设。

(五)新形态教材

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重点推动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开发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探索纸质教材的数字化改造,形成更多可听、可视、可练、可互动的数字化教材。建设一批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六)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优质教材

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需求,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将岗位技能要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证书标准有关内容有机融入教材,建设一批校企联合开发、产教融合特征明显、精准对接职业岗位需求、彰显类型特色的现代优质教材,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有效发挥校企协同育人优势。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教材的申报组织工作,第一主编通过所在部门申报,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

(二)申报限额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各学院、相关部门申报不超过2种。

2.专业课程教材,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各学院、相关部门限报1种。

3.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4.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部(套),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部(套)。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申报配额

学校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建设的通知》配额规定,遴选上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各学院、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到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遴选。

1.认定教材材料清单

①电子版材料:情况统计表(附件2);②纸质版材料:纸质情况统计表一式3份。

2.遴选教材材料清单

①电子版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表(附件4)、申报表配套佐证材料;②纸质版材料:纸质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各一式3份;③教材样书:已出版教材须提供原教材样书1份。

3.立项教材材料清单

①电子版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表(附件5)、申报表配套佐证材料;②纸质版材料:纸质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各一式3份。

(五)报送时间

2024年6月20日前,逾期不再接收。

四、工作要求

(一)省规划立项建设教材建设周期为1.5年,教材编写和校内审核时间为1年,申报教材需在建设期内正式出版。建设期满,新编教材经审定通过后,列入“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目录;未通过审定的新编教材,应按审定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审定。若仍不达标,则取消其规划教材建设资格。

(二)省规划教材应严格落实每3年修订1次、每年动态更新内容的要求,定期报送修订更新情况。对于连续3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等情形的,退出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贯彻“谁编写、谁负责”原则。各学院、部门要对教材的科学性、学术价值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出具明确审查意见。各学院、部门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教材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人员等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意见。主编须提供所在学院、部门党委政审意见。  

五、学校评选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和专项审核工作,确定拟推荐申报教材名单,并对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丽萍 联系电话:8017195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1029991520@qq.com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

育规划教材遴选建设的通知

2.已入选全国教材建设奖和国家规划教材情况统计表

3.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4.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已

出版教材使用)

5.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新

编教材使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