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专业负责人选聘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负责人补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聘范围
符合专业负责人条件的专业牵头人。
二、补聘流程
1、单位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牵头人重新填写专业负责人申请书,报所在学院,学院根据《本科专业负责人选聘与管理办法》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和公示后,向学校推荐专业负责人人选。同时明确标明本单位相关专接本专业、第二学位教育工作以及其它专业建设相关工作的责任归属。
2、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各学院的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选聘结果。
三、具体事项
(一)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人选报告。
2.经单位负责人签审盖章之后申报人的申请书及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连同相应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8日之前学院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本单位的评审推荐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咨询联系
教学研究科办公室:老楼办公楼207
联系电话:0335-8057265
邮箱:jyk7265@163.com
附件:1.本科专业负责人选聘与管理办法
2.专业负责人申请书
3.专业负责人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