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企合作课程开设汇总表和开课教学部统计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2024年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校企合作课程须在已建课程的基础上,校企合作课程的编号前标记为*(理论课LL+开课学院编号(2位)+流水号4位)”,2024版培养方案不再有“校企合作课程授课基本情况表”,现统计校企合作课程相关信息,请专业负责人填写本专业的校企合作课程信息。汇总后续统一由后台标识课程编号,为校企合作课程。
为完善教务系统中的开课信息,现在征求各学院的开设课程的教学部信息,请学院报送开课的教学部的相关信息。
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时间: 2024年7月12日17:00前
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将附件1重命名为“xx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汇总表”,附件2“xx学院+开课教学部统计表”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的Excel)报送至邮箱jyk7265@163.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19-1。
附件:1.各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汇总表
2.各学院开课教学部统计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