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3 17:10:40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高校教学秩序逐步恢复的情况下,深刻认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

二、工作范围及检查内容

1.本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我校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

2.检查内容如下: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规章制度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检查条款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

各院系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报送教务处。学校视情况进行抽查。

2.现场抽查

现场抽查由省教育厅视自查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现场抽查时间提前1-3个工作日通知学校,检查时间为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决定。

3.工作总结

根据省教育厅对我校检查情况及反馈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质量。

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及时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2各院系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院系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5日之前统一报送教务处(电子版)。

4.自查自纠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标安全标准,对表工作时限,按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0335-8051300

电子邮箱:sjjx8051300@126.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教务处 版权所有 | 冀公安网备130302020022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