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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2 08:47:02

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的通知》(冀教安〔2021〕22号)精神,统筹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依据工作清单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 自查自纠

    各院系对照《清单》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填写清单对照落实情况表(附件1)及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

    请各单位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实践教学科(秦皇岛校区老楼2082),电子版打包在线提交即可,网址:HTTP://10.1.5.35/(若在校外访问,务必先连接学校VPN)

        2. 现场抽查

   在省教育厅巡视检查前,教务处适时开展现场抽查工作,具体情况等上级通知。

        3. 工作总结

   根据省教育厅对我校检查情况及反馈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1:《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对照落实情况表.xlsx

    附件2: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x

    附件3: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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