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7〕62号)文件精神,以“双万计划”建设为示范,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第六届专业带头人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七届专业带头人的换届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凡经国家正式批准,有就读学生的本科专业设一名专业带头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一名专业带头人;在学校层面设置专业建设总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根据学校“三三二三”的发展战略要求,逐步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7〕62号)文件相关规定,本届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和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关心本专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我校的本专业教学工作四年以上。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及师德师风问题。
2.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成就。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与本专业国内外同行有广泛联系,对本专业建设和发展有较系统的构想。
3.申报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相应职称和学位的专业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暂聘为专业负责人。
4.从事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或2门以上主要课程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熟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效果良好。
5.第六届专业带头人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6.本科专业和教学部的设置相对应时,其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优先选聘教学部主任。
三、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
申报本科专业带头人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填写申报书进行申请。申请书报所在院(系)。
2.单位遴选推荐
各院(系)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学校的总体要求制订评选细则,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和公示。每个专业向学校择优推荐一名专业带头人人选。并明确标明本单位相关专接本专业、第二学位教育工作以及其它专业建设相关工作的责任归属。
3.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各院(系)的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选聘结果。
四、具体事项
1.报送材料
①单位推荐人选报告
②经单位负责人签审盖章之后申报人的申请书
以上材料纸质版连同相应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8日之前各学院(系、部)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本单位的评审推荐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咨询联系
邮箱:jyk7265@163.com 联系电话:8057265
附件
1.专业带头人岗位设置一览表
2.专业带头人申请书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