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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验收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16:34:37

各学院: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3月27日对相关专业进行现场验收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家现场验收评审工作程序

1.各专业对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叙述各项指标达成情况、佐证材料及评分。(5-8分钟)。

2.评委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对各专业的自评结果进行评审。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3月27日上午昌黎校区,3月27日下午秦皇岛校区,  其中开发区校区与秦皇岛校区的5个专业在秦皇岛校区汇报,请各专业做好相关准备,电子版的佐证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下周一前发送至教研科箱jyk7265@163.com

1.昌黎校区:

  时间:3月27日9:00-11:00

  地点:昌黎校区主楼三楼会议室

  汇报顺序如下:

序号

专业

1

动物医学

2

酿酒工程

3

应用化学

4

园林

5

园艺

6

植物科学与技术

2.秦皇岛校区与开发区校区

  时间:3月27日14:30-16:30

  地点:教务处小会议室

  汇报顺序如下:

序号

专业

1

财务会计教育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3

小学教育

4

意大利语

5

园艺

6

运动康复


附件:

1. 河北省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1号)

2.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44 号)

3. 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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