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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备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10:13:51

关于2024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备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增强教师创新能力,改进实验教学的重要手段。为规范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时间范围

截至2024年6月发明完成并已应用于教学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二、 备案要求

1.自制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能够应用于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验实践能力,在教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限于为我校本科专业学生实验课程及实践教学需要所自行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含单纯教学软件和课件类。

3.备案实行主持人备案制,备案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的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员)、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

4.拟参加评奖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须在教务处备案,否则不能参与评奖。

5.已在教务处备案或已参加评奖的设备不能重复备案。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门请于2024年7月11日前统一将《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备案表》一式三份,《附件2:2023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备案汇总表》纸质版送交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hbkssyjx@126.com。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备案表

         2.2024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登记表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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