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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教材征订计划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6 20:03:22

关于做好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

教材征订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开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及时、准确到位,请各学院、部门认真落实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选订下学期教材,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高【2021]37号)等文件的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实施课程思政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杜绝问题教材进入校园。

2.优先选用获奖教材、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精品课程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公开出版的教材。凡有公开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选用内部出版或自编教材。

3.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指定统一使用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信息见附件2)。

4.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实际需要选用教材。积极选用适合我校学生特点和水平、内容满足社会需要的教材。

5.原则上要求所有开设的理论教学课程必须给学生选订教材,实践类课程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教材,并及时将选定教材信息告知学生。

6.每门课程教师可订一本教师用书并与学生用书相同,相同版本的教材,教师用书原则上每三年订购一本(套),未指定学生用书的课程不得订购教师用书。教师用参考教材、实习课、习题集等辅助教材原则上由教师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征订。

二、审核、订购

1.各学院、部门以党政“一把手”领导为组长成立本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专职负责人和经办人,根据开设课程及选用原则对本院系所选用教材的内容和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由我校招标教材供应商采购发放。

2.教材选订由开课学院、部门填报教材征订统计表,2024级新生使用教材由开课单位根据招生计划人数单独向教材供应商报送征订计划,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3.教材选订工作结束后,《教材征订统计表》需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教务科备案。纸质版征订表由本学院、部门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送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jc001@126.com。报送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6日。

4.各院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教材征订计划,逾期将不能保障供应。发生重订、漏订和错订,及时与教材供应商沟通,如影响教学,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5.关于征订教材的其他问题,可在科师教材征订群内与教材供应商沟通。

 

附件: 1.校本教材汇总表

2.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3.已出版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建议名单

4.xxx学院2024-2025-1教材征订统计表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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