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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31

各院(系)、各实验教学中心(室):

根据学校2023年2月15日《关于举办2022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个人申请、各院(系)推荐和教务处审核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网评与现场评选,完成了此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优秀奖11项。

物理系、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电话:0335-8051300。

 

附件:第三届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结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