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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提交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报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28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提交

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报表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提交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继续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提交2022年度工作报表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全面排查整改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实验室无法正常运行,实验室安全风险增加,在确保前期学校安全自查、上级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各学院要针对秋冬季节气候特点,再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

1.检查内容

(1)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

(2)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落实实验室钥匙(门禁)配置、保存、注销制度。

(3)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2.工作要求

(1)要求各院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所辖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在主管领导组织下,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方案。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杜绝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

(3)因疫情闭环常态化管理在实验室内有食宿情况,应当进行清理;对于长期无人值守的实验室等场所要在假期安排专人定时巡查检查,重点是水、电、气、门窗等,尤其是需要长期插电运行的电器设备等定期巡查检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现场管理、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也需定期排查治理。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各二级院系应留存一套各实验室的备用钥匙,并明确专人管理。

(4)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够进行整改的事项,由各二级院系自行整改;属于维修维护问题的,直接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对于排查出的较大安全隐患事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

3.报送要求

排查结束后各二级院系需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于12月5日前送至邮箱hbkssyjx@126.com。

二、提交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年度报表,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统计内容

表1.实验室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表2.实验室安全培训情况

表3.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开展情况

表4.实验室安全教育教材出版物情况

表5.实验室应急演练情况

表6.实验室安全工作典型举措

2.工作要求

(1)指定本部门填报负责人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部门的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具体任务包括分工布置,数据分析、汇总、核查、上报、协调联络等。

(2)统计数据时间

报表中的数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期间的有效数据。

3.报送要求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后发送到邮箱hbkssyjx@126.com。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2.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