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实验中心(室)暑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教学实验中心(室):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暑假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假期实验中心(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对实验中心(室)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假前安全自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
2.针对暑假的特殊性,各二级教学单位在主管领导组织下,制定暑假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细则。
3.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具体要求
1.实验课程结束后,各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对各实验中心(室)的材料、仪器设备做好归类、整理、入库。
2.做好假期自查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结合各实验中心(室)的实际情况,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1)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
3.完善假期值班制度。结合本实验中心(室)具体情况,将值班巡查工作责任到人,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对于重点防护且无可视窗门的实验室应进行室内检查。
4.严格实验中心(室)的钥匙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不得擅自配制或转借他人,并在院(系)留存整套备用钥匙。
5.确因教学、科研、实践活动等,假期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情况,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履行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学校实验中心(室)安全管理规定。学生活动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实验楼,任何人不得从事与实验工作无关、影响实验中心(室)安全的活动。
7.做好应急预案。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
教务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