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审批备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充分体现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特色,促进我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的积极性,根据我校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需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的审批与备案管理,现做如下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
二、参赛范围
由主管部委、省厅(局)或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不含文学、艺术类)。
三、审批备案程序
1.参赛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参赛教师所在院(系、部)同意。
3.教务处审核。
4.竞赛结束后,由教师本人持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登记。
四、教师参赛费用
由人事处统一拨付。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能竞赛审批表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