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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1

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各专业带头人:
    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3〕68号)文件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促使专业带头人更好的履行职责,改革创新,探索适学对路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经研究决定,组织专业带头人全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科专业带头人。
    二、考核材料有效区间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三、考核标准
    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不足两年的新增专业带头人重点考核其任职后的实际工作,具体项目可参考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本人准备
    由本人根据校教字[2013]68号文件岗位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要求提交年度专业建设报告、工作述职报告及经费使用报告各一份。
   (二)考核
    1.组织工作  专业带头人的考核工作由各院(系、部)负责组织。
    2.会议考核  由各院(系、部)负责人主持会议,本单位全体教师参加。由专业带头人作述职报告,全体教师质询或提问,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1.考核以各院(系、部)为单位,对在行政等其他岗位上的专业带头人的考核,要按专业归口到所在的院(系、部)进行。
    2.本次考核工作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30日。
    3.各院(系、部)将各专业带头人年度专业建设报告、工作述职报告、经费使用报告、考核结果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所有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教研科邮箱。
    4.联系电话:8057265   电子邮箱:jyk7265@163.com
    希望各院(系、部)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建设和发展水平,积极组织,认真审核,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通知原文/jiaowuchu/uploadfile/2017/1011/20171011034317312.docx
附件2专业带头人考核量化计分表/jiaowuchu/uploadfile/2017/1011/20171011034359367.xls
附件3满意度测评表/jiaowuchu/uploadfile/2017/1011/20171011034420836.doc
附件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jiaowuchu/uploadfile/2017/1011/20171011034449131.doc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