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8
关于校外实习活动备案的通知
各院(系):
为方便院(系)开展校外实习工作,简化审批程序,从即日起,本学期校外实习活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只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请各院(系)审批时,要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校外实习的补充通知》(教务处51号文)精神,落实安全健康防护要求:不在中高风险地区安排各类实习任务,控制规模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要严格审批、外出要登记。
附: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备案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
上一条: 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2020年外语演讲大赛英语写作大赛和英语阅读大赛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