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及教育部学位中心
有关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今收到河北省教育厅督导处转发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导办函〔2022〕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以及省教育督导处的公告,现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3),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切实抓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2.分析总结经验筹划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做好本次抽检专家推荐工作。要求各院系每个专业推荐1位专家,并填写相关信息表,学校将据此遴选校级专家,专家确定后单独沟通再加工作群。
4.请以院系为单位,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与专家个人信息表一同打包,于2022年8月18日下午5:00前发送至sjjx8051300@126.com。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1.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3.省教育督导处公告
4.各院系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5.高校联系人信息登记表_专家信息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