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0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现状,进一步完善教学示范中心的条件建设、队伍建设、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巩固实验教学改革成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5号)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有关教学单位(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园艺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暨葡萄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对本单位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完成2020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附件2)。
各项内容统计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2.年度考核报告是各示范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是学校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保证数据统一、规范、完整。
3.年度考核报告最后的审核意见部分,示范中心负责人需手写“示范中心承诺所填内容属实,数据准确可靠”字样,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纸质版(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秦皇岛校区老楼208房间);电子版(Word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jjx8051300@126.com。
报送时间:2021年3月22日前。
三、联系方式
电话:8051300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5号)
附件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