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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校外实习 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6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校外实习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暑假将至为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部署好暑假期间的校外实习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有效,特对校外实习备案等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总结实习工作  排查安全隐患

各院系要全面总结本学期已完成的各项实习工作,务必对校外实习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加强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拟将在暑假期间开展的校外实习,各相关院系务必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严格履行院系审批、教务处备案手续;要严格落实“双包联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出行的安全防范和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三、研判风险  制定安全预案

1.各相关院系要制定安全预案,要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做到未雨绸缪,精准施策,防患于未然。

2.院系、学生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实习地点须为已签订协议的实习单位。

四、备案内容及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暑假期间的校外实习需报备如下材料:

1.2023年暑假校外实习备案情况统计表

2.校外实习审批表(附学生明细)

3.实习安全预案

请各院系于7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sjjx8051300@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暑假校外实习备案情况统计表

2.校外实习活动审批备案表

3.校外实习学生明细

          4.实习安全协议模板(供参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