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继续开展校外专家教育教学报告(讲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0

各院(系、部):
        为了更好的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和海洋大学筹建工作,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工作的开展,推进专业、教学过程与产业对接,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的要求,把社会及企业对人才需求的信息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学校及广大师生,依据学校制定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报告(讲座)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14〕35号)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请各院(系、部)依照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本学期举办1或2次教育教学专项报告(含讲座),开展此项工作前,各单位认真遴选报告专家,把关报告内容,依照文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无完备的备案材料者将不予经费报销。望各院(系、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校教字〔2014〕35号关于印发《教育教学报告(讲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jiaowuchu/uploadfile/2019/0320/20190320025510970.doc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