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实验课程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门: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保障本科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精神要求,开展本科实验课程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风险排查对象
本科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验教学活动。
二、安全风险排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根据实验内容,从拟使用的实验材料或试剂、仪器/设备(含特种设备)、实验操作步骤、实验室环境条件、防护措施、教育培训及准入、应急预案及演练,以及规章制度等进行排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对实验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深入查找每个项目的安全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应急措施。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5日前,将《本科实验课程安全风险排查统计表》(附件2)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后交至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至邮箱hbkssyjx@126.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本科实验课程安全风险排查统计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