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七章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有意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与本人转专业申请条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在2020年12月17日下午16时前交转出院(系)。
转专业是学生人生的一项重大决定,要求学生认真严肃对待,不能想当然,要结合自己的人生规划、兴趣特长,对拟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就业等情况深入了解后再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以避免转专业后出现学习困难等情况。严禁转专业申请批准后反悔撤回。
二、转出院(系)将本院(系)拟转出学生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由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由申请转专业学生在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前交拟转入院(系)。拟转入院(系)将同意转入学生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由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过时不再受理。
要求转出、转入院(系)要按照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转专业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既要考虑学生合理的利益诉求,又要考虑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三、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在教务处网站主页\通知公告公示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特别说明: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学分平均绩点是否符合转专业标准,由教务处审核把关。
附件1: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要求
附件2: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