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后补考的通知
根据学校2017年6月9日学位委员会会议精神,对两门以下(含两门)课程不及格学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安排一次补考的规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做如下安排。
1. 补考时间安排在2017年6月23日和2018年5月18日。
2.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上述两个考试时间内选择一次考试时间,以院(系)为单位在6月16日(周五)上午11点前将选择2017年6月23日补考的名单报所在校区教务科。
3. 2017年6月20日(周二)前公布2017年6月23日的补考安排。
4. 各院(系)根据补考安排通知相关教师将补考试卷在2017年6月20日(周二)前交各校区教务科。
5. 各院(系)通知相关学生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补考。
6. 毕业后补考名单祥见6月5日《公布2017届预计毕业生目标课程、绩点、已修总学分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