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校安字〔2022〕1号)要求(附件1),本着“安全第一, 科学防护,有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原则,要求对本单位所辖实验中心(室)、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在学生正式返校之前实验室的安全稳定以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就绪;检查内容和方法请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的通知》(冀教安〔2021〕22号)中涉及实验室部分的要求(附件2),尤其是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管理的安全检查;并将自查结果(附件3)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请各二级院系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前将自查结果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交实践教学科(秦皇岛校区老楼 208) ),电子版在线提交即可,网址:http://10.1.5.35/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全面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校安字〔2022〕1号).docx
附件 2: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清单及方法(冀教安〔2021〕22 号)
附件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