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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9

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第1学期

教材征订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开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及时、准确到位,请各院(系、部)任课教师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征订。

为加强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确保优秀教材进课堂,现将征订工作相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适用对象

本次征订的教材仅限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不含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生)所需的教材。各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征订相关教材。

二、教材选用主体

各院(系、部)是教材选用的主体,应仔细审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教材征订。跨院(系、部)开设的课程,由开课院(系、部)任课教师将选订教材提供给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组织学生订购教材。

三、教材选用原则

1.原则上要求所有开设的理论教学课程必须给学生选定教材;实践类课程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教材。

2.选用的教材原则上是近三年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优先

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以及教育部推荐使用的各级各类优秀获奖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相应课程应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信息见附件2)。

3.教师每门课程原则上可订一本教材用书,选用教材要与

讲授课程的课程名称、学生用书一致。原则上教师参考教材、实习课、习题集等辅助教材由教师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征订。

4.在教材版本不变的情况下,两年内已经领取教师用书的教师,今年不再申领相应教师用书。

5.各院(系、部)须根据开设课程及征订原则和要求对本院(系、部)的教材征订统计表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征订计划,之后再报送教务处复审,初审、复审均通过后交新华书店采购并发放。

四、教材征订期限

1.各院(系、部)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征订计划,逾期将不能保障供应。避免重订、漏订和错订现象,如影响教学,由各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2.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统计表需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征订表由本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jc001@126.com。报送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15日下午5:00。

另外,各院(系、部)要做好教师及学生教材(包括校本教材)的征订、领取、发放工作。

附件1:校本教材汇总表

附件2: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名单

附件3:教材征订统计表(模板)

                               

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