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张丽娟等153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张丽娟等167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入院(系)初审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依据学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校教字〔2017〕16号),对该部分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张丽娟等153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现予公布。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状况,我校2019级学生转专业手续如下办理:
1.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系)下载转专业名单后通知相关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019级转专业学生名单)。
2. 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教学秘书与教务科协调将本学院(系)转入学生本学期课程由转出专业调至转入专业。
3.转专业学生要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修读。转专业学生应将本人转专业前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应修课程相比较,找出课程差异,在本学期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起一周内交给转入院(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科办理已修读课程的成绩认定,对没有修读或应修但成绩不合格的相关课程要办理补修或重修手续。否则,不能正常毕业,后果由学生个人负责。
4.转专业学生在本学期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起一周内,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负责联系大学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住宿等相关手续。跨校区转专业学生因专业变化所产生的费用差额到学校财务处办理。
5.因新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在学校规定的开学返校时间如期到校报到者,在到校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以上手续。
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反映情况(联系电话:赵老师13833587288),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2019级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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