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能如期毕业学生有关学籍事项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自2017年9月1日施行)和学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根据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有关精神,2023届不能如期毕业学生可以选择延长修业年限或结业。具体安排如下:
一、延长修业年限
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如下:学生填写《2023届未如期毕业学生毕(结)业方式选择申请表》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学生所在院(系)确认、收齐后,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16:00时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交费方式:2023年6月19-22日期间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智能缴费系统二维码,缴纳一学年学费。
特别提示: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需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后,编入本专业的下一年级,随下一年级学习、考试,随下一年级毕业。
二、结业
办理延长结业手续如下:学生填写《2023届未如期毕业学生毕(结)业方式选择申请表》,学生所在院(系)确认、收齐后,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16:00时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结业后可根据文件《本科学生结业后有关教学活动和证书管理的暂行规定》(校教字〔2021〕37号)选择重修、补考,修读取得相关学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
此事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要求各院(系)高度重视,并责成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填写《告知书》,履行告知手续,并由院(系)保存好相关材料。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智能缴费系统二维码:

2.告知书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4.2023届未如期毕业学生毕(结)业方式选择申请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