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外出实习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预防工作,持续做好学生外出实习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外出实习备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就开展校外实习实践工作再次强调如下:
一、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校外实习的补充通知》(教务处51号文)精神,落实安全健康防护要求,不在中高风险地区安排各类实习任务,控制规模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要严格审批、外出要登记。对学生因实习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要落实“事前审批、事后备案”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院系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可离开学校驻地。
二、凡经审批外出的实习实践,院(系)要建立外出实习实践学生管理台账,明确包联责任人,及时准确掌握每名外出实习实践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行程轨迹。事后备案。
三、学校统一组织的顶岗支教活动,继续执行双包联人管理制度,实行晨午检和双报告制度(实习学校和所在院系),过程管理材料需在相关院系备案留痕。
附件:
1.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备案表
2.2020年秋季学期外出实习学生包联管理明细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