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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0

 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秦皇岛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
为方便我校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经多方努力,我校被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秦皇岛市教育局批准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时间安排、申请程序、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照秦皇岛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执行(见网址:http://www.qhdedu.cn/item/10376.aspx)
二、特别提示
1.申请人注册申请、网上申报的时间为4月10日—4月21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二级院系负责老师特别提醒申请学生一定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申请注册报名。
   2.我校学生的定点体检医院为开发区医院。体检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8日(4月29日开发区医院五一放假),请我校学生务必在体检前到教务处综合科(老楼210)领取体检介绍信,持介绍信到开发区医院体检。注意,体检当天学生不能吃早饭和喝水,抽血时间在8:00---10:00之间。
3.现场确认起止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请我校学生到教务处综合科(老楼210)提交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望各二级院系负责老师尽快通知到本单位相关学生,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