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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初教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4


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初教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切实保障各项教学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积极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整改工作,对新学期初的教学等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 落实并做好教学安排 
  1. 各院(系、部)按教学安排落实好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并将本院(系、部)任课教师的报到情况和上课情况以书面形式在8月27日(周一)上午11:00前报教务处各校区教务科。
  2. 各院(系、部)要安排本单位教学督导加强对开学初的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和学生出勤情况,并将第1周教学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在9月3日(周一)上午11:00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3. 各任课教师要准备好上课所需的各项教学文档。
  4. 各任课教师开学第1周带个人教师卡到各校区教室主控中心采集教师卡信息并对其进行教室使用授权。
  5. 各任课教师若需在教室的计算机上安装软件,请在开课前与各校区教室主控中心联系。
  6. 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检查,尤其是有危化品实验室的院(系),要逐一排查,责任到人。同时做好新学期上课的准备工作。
  • 已定购的新学期上课使用的教材是否发放到师生手中,如有问题反馈给秦皇岛校区教务科。对所订购的教材要严格审查,防止内容有问题的教材进入课堂。
  • 加强学生报到注册管理
    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新学期的报到注册管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以财务处欠费名单为准)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9月14日上午10:00前将本院(系)学生的注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做好学生选课的补选工作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已于2018年7月30日结束,为保证所有学生能选上应修的课程,开学第1周给学生提供一次补选的机会,补选时间安排:8月27日(周一)至8月30日(周四)。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选课,过后将不再给学生补选的机会。尤其是提醒2019年将要毕业学生的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否按要求修够了学分,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资格。
                           
四、评估整改工作
按照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意见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落实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应将上学期的试卷及相关的教学文档及时整理归档。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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