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
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秦教安〔2023〕2号)、学校安全工作处《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安字〔2023〕1号)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科学防护,有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原则,要求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辖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实验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在学生正式返校之前实验室的安全稳定以及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所辖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实验场所。
二、检查内容及方法
检查内容和方法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的通知》(冀教安〔2021〕22号)中涉及实验室部分的要求(附件3),落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秦教安〔2023〕2号)及安全工作处《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实验室、危化品检查要求及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院系认真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准备接受学校及市教育局的现场检查,认真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4)。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6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实践教学科(秦皇岛校区老楼 208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kssyjx@126.com。
附件:1.《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
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秦教安〔2023〕2号)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
的通知》(校安字〔2023〕1号)
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清单》的通知
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