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2 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满两年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编号开头为2018及以前的项目不参与验收。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自主申请。申请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原则上应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鉴定表),并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等。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涉及人员、时间等调整的申请结项验收时,须附上省教育厅备案盖章的《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调整申请表)。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系统填报。
(三)填报系统
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联系教学研究科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
(四)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结果。
三、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主持人在11月15日11点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207),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yk7265@163.com。
四、联系人
联系人:王雨晨 联系电话:8057265。
附件:1.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试行)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