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依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学期工作实际情况,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定在2026年1月5日—9日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课程考核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践行考试公平公正,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推进学校“三风”建设,对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1月5日—9日(第19周)。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各学院要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专业评估认证工作相关要求,贯彻课程考核应服务于毕业要求的考核要素,支撑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生相关课程考试考察范围,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铸魂育人。
3.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宣传诚信考试。
4.各学院领导、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学生辅导员,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开展考试相关文件、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学业预警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2019级及之后的学生已经取消清考制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及时跟进并落实到位。
三、加强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试卷审定。
考试课、考查课按要求填写《试卷审定笺》《课程考查审批表》,按学校试卷模板规范制定试卷。
师范类专业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订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范类xx专业〈课程名称〉考核审批单》《师范类xx专业〈课程名称〉课程考核试卷审定笺(卷试)》或(非卷试)审批。(模板见附件)。
2.试卷命题。
通过试卷审定的课程,由课程组集体研究试卷命题工作。教学部、二级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命题的审核,审核时着重注意:
(1)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
(2)严格按照专业认证评估相关要求进行命题;
(3)本次A、B卷试题的重复率;
(4)本次试题与近三年试题的重复率,均不能超过15%;
(5)对试题难易度把关,原则上遵循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为度,不及格率及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20%为宜。
对课程名称相同、课程学时相同、同层次的同头课程应使用相同试卷,部分课程要实行题库随机出题,实施教考分离。
3.试卷评阅。
严格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试卷的评阅标准及保管实施细则》进行操作。每门课程要有详细的评分标准(细则)和标准答案,教师自评阅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防止出现错判、漏判、误判及合分错误等现象。
4.成绩核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校教字〔2017〕57号)《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25〕6号)明确要求,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各学院要严格按文件要求,严肃课程考核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统工作。
缓考、缺考学生的成绩一定要核准后再录入。缓考学生需考试前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教师录入成绩端可自动显示“缓考”,考试结束后不可再申请缓考。缓考学生平时成绩由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评定,在本学期末及时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缺考学生成绩记为0分,不记录平时成绩。
本学期任课教师网上成绩录入并提交(只保存不提交,无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23:00点。成绩提交时间截止后,将立即开展补考安排工作,如未按时提交成绩导致学生无法补考的,由任课教师承担一切后果。
5.考试结果分析。
(1)课程考核结果确定后,任课老师应做出完整的试卷分析报告,并注意分析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质量,教学部主任和学院领导应审核签字。
(2)师范类专业课程考核,须按照专业认证评估要求,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模板见附件)。
6.试卷保管。
(1)严格把好试卷保管关,及时将学生试卷或电子试卷存档保存,防止出现考试试卷丢失、遗漏、损毁、破坏等情况;
(2)归档的试卷按课程、小班装订,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封面有封皮(如若装订答题纸,每册再装订上1份试卷),电子文件夹用课程+班级命名;
(3)要设置考试试卷保管专用场所,集中保管试卷,严格管理,确保试卷存放安全,同时做好电子试卷及成绩的管理。
7.考前准备。
各学院须通知相关教师查询个人主(监)考信息,主考教师在教务系统自行打印考生签到表(本次考试考场签到表和考场记录单合二为一,教师无需再打印考场记录单)。提醒主考老师提前15分钟将试卷、考生签到表送达考场,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试,并按照《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包括清理考场、按规定摆放座椅、做好学生签到等工作)。
8.做好学生考试的管理工作。
(1)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以成绩录入系统中的名单为准),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学院,教师所在学院汇总后将名单于2025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教务科,并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信息告知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学院。
(2)本学期期末考试是利用教务系统排考功能编排,学生须以教务系统或学习通上发布的个人考试信息为准,按时参加考试。
9. 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诚信考试。
(1)要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的教育,认真学习学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2)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共创文明诚信考场,养成良好的考风;
(3)抓好“三风”建设工作,养成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的好习惯。
10.深化教学改革,推行线上考试模式。
鼓励任课教师通过超星线上考试系统进行无纸化线上考试,使用手册和培训视频见附件。
四、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补考工作
本学期课程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补考时间拟定在2026年2月28日—3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试卷模板
2.答题纸模板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xx专业《课程名称》课程考核试卷审定笺(卷试)
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xx专业《课程名称》课程考核试卷审定笺(非卷试)
5.河北科技师范学院xx专业《课程名称》课程考核审批表
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xx专业《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7.考生签到表(样例)
8.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汇总表
9.2025-2026-1期末考试安排
10. 线上考试手册
教务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