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新时代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着力打造大学生原创语言艺术精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函〔2026〕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校内作品征集选拔活动,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绽放青春光彩,勇担时代使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等)。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规则
每位参赛选手参赛作品不超过2部,且不同作品间的组合形式(如合诵、独诵)不得重复;每部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报名采用实名制。
(二)作品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鼓励创作“廉洁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题材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
2.作品须为2026年全新录制,体现“新声”特色,应为原创作品,或对影视剧、文学作品进行舞台朗诵艺术形式创新改编,经典诵读作品不在参选之列。
3.作品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亦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纠纷。
4.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
5.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7分钟。
五、作品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作品,每件作品的文件夹须以“作品名称+学院全称”命名,文件夹内须包含以下材料:①参赛作品视频;②200字以内作品介绍;③作品完整文本;④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kssdzp2024@126.com。
3.截止时间:2026年7月18日(逾期视为弃权)。
4.联系人:杨老师,13463496372;南老师,18603365281。
六、校内遴选与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项,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省级比赛。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2.严格审核作品内容,确保作品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积极的价值导向,确保符合活动主题及相关要求。
3.严格把关作品原创性,杜绝抄袭、侵权等行为。
4.请各学院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2.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