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4
负责部门:教务处
办公地点:秦皇岛校区老教学楼2111室学籍管理科。
联系方式:秦皇岛校区赵老师或董老师,电话:8049896。
依据文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参见学生手册)。
主要程序:
(1)学生填写“学籍变动审批表(留级)”(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表格);
(2)学生将留级申请交由所在学院学工办,由所在学院负责办理后续事宜。
上一条: 退学
下一条: 应征入伍保留学籍、退役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