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表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带领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历经自评、预评、专家进校现场验收考察等环节,圆满完成了201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果。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得到强化,学校“不畏艰难困苦,勤于无私奉献,不计名利得失,勇于开拓进取”的大无畏科师精神得到发扬。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审核评估成果,及时总结评估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推动我校应用型大学和海洋大学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对本次审核评估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评选和表彰(以下简称评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 民 郭鸿湧
副组长:兰耀东 李佩国 杨越冬 张福喜 孙雪莲
冯瑞银 蒋爱林
成 员:武士勋 张立彬 闫立英 田 毅 李艳坡
唐代清 朱天志 孟庆东 戴 维
二、评选和表彰原则
此次评先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绩效优先的原则进行。对于在评估工作过程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准确理解评估任务要求、自觉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评估任务、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推荐,择优选拔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与指标
(一)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本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教职工参与评建工作热情高,有团结协作精神;评估宣传动员到位;承担迎评工作量大;能够按时完成评估办下达的工作任务;评建工作完成质量高,迎评整改彻底到位。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一等奖: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本科教学评估中承担的工作量大,出色完成迎评、评估及整改等各项任务,本单位表现突出,受到领导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2)二等奖: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谨勇于奉献,在本科教学评估中承担的工作量较大,任务完成质量较高。
(3)三等奖:能够准确理解评估要求,自觉承担评估任务,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评估工作要求,效果好。
(二)评选指标
1.先进集体的范围及指标
学校独立设置的处级单位均可申报,拟表彰先进集体7-8个。
2.先进个人的范围及指标
(1)一等奖: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行政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名;学校专家组成员、学校评估办工作人员由学校评先领导小组推荐。
(2)二等奖: 各二级学院(系、部)每个本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名;其中面向全校开设公共课的院系部(主要指思政、计算机、外语、数学、体育)可以增加1名;各行政单位和处级教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名。
(3)三等奖: 4个本科专业及以下的二级学院(系、部)不超过2名;5个本科专业及以上的二级学院(系、部)不超过3名;各行政单位和处级教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名;学校评估工作专家联络员成员由学校评先领导小组推荐。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各部门成立本单位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拟定的指标名额开展评选工作,填写《审核评估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择优推荐并填写《审核评估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9月2日下午17:30前报送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
2.审核评估办公室将各部门推荐名单汇总,报学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承担的评估任务多少,完成任务的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定。
3.经学校评定批准后发文表彰。
五、附则
1.学校专家组成员、学校评估办工作人员及学校评估工作专家联络员由学校统一评审推荐,不占所在单位名额。
2.指标中所指本科专业数是指评估时有在校学生的专业数。
3.本方案为校级表彰,各单位可根据审核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实行二级表彰。
4.拟申报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的教师,请将本人所承担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工作经验等进行总结,并提交1000—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