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线上教学期间课程考核的指导意见
各院(系、部):
为保证线上教学和开学后教学有序衔接,有效评估线上教学的学生学习效果,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做好线上教学检查和督导的同时,还要加强线上教学期间课程考核的管理,要制定科学的课程考核方案。现就线上教学期间课程考核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线上教学期间课程考核采取百分制。
2.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对线上教学课程的检查管理,并对已结课的课程先进行教学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课程考核。
3.课程考核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考核形式的相关要求,原则上课程的考核形式考试、考查不做调整。
4.可根据线上教学实际,注重过程教学,经教学部同意、院系部批准,适当调整平时与期末考试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可加大平时成绩占比(不大于70%)。
5.线上教学期间结课课程,原则上提倡采用“线上学习+线下统一考试”的考核方式,也可以采用“线上”考核、“线上+线下”考核、“线下”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6.课程的考核方案应由课程所属教学部或任课教师交由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审定后实施。
7.课程所属教学部或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要依据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注重教学过程考核,要有科学全面的考核内容及考核环节。
8.课程考核结束要做好相关教学文档的存档。
9.考核结束应及时将成绩录入正方管理系统。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把好线上教学期间课程考核关,严格审核各课程考核方案,保证课程线上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