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省级及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教学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应用型大学转型和筹建海洋大学的工作,及时掌握相关项目进程,有效推进产学合作项目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规范此类项目的申报、备案流程,学校决定对各院(系、部)及教师申报的此类项目进行备案管理,以便后续工作的正常进行。
已申报教育厅、教育部及校企合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请将相关材料(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项目协议书、项目批准文件、项目结题材料复印件)以院(系、部)为单位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预申报此类项目的,请在申报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以免影响使用。
附件: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学研究项目备案汇总表
/jiaowuchu/uploadfile/2018/1217/20181217035727955.xlsx
通知原文
/jiaowuchu/uploadfile/2018/1217/20181217035847211.docx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