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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暨2022年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7

关于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暨2022年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的通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现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宜

    (一) 项目类型

    1. 重点支持领域。教育部设立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见附件1)。

    2. 其他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类型仍按往年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申报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要求申报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3) 创业实践项目要求申报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结合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年级在校本科生,每个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为3-5人。

   (2) 项目负责人对于科研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较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初步应用与研究能力。

   (3) 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科研指导能力或相关管理经验,每位指导教师每一年度最多指导1个项目;每个项目指导教师数不超过3人。

   (4)项目要求:

     a. 申报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

     b. 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专业拓展性,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实施条件具有保障性。

     c.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由主持人所在院系申报)。

     d. 项目内容须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e. 原则上申报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项目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5)本次项目指标重点向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倾斜,各专业建设点要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每个专业不少于3项;其他每个专业不超过1项。

   (三)立项程序

    1. 各院系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发动、审核与推荐工作,经院系审核的项目须择优排序推荐到学校。

    2. 符合院系初审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附件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级项目不超过校级项目的1/2、国家级项目不超过省级项目1/3的比例,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验收范围

    1. 验收范围: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看附件4所列内容)。

    2. 验收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研究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 结题验收标准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中“预期成果”形式提供。

    1. 创新训练项目

提供成果形式为研究论文、设计专利证书、研究报告、著作权、获奖、成果实物、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开发的软件或设备等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 创业训练项目

提供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实践训练活动记录,或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服务、网站及相关赛事参赛获奖证书等。

    3. 创业实践项目

提供创业实体、创业实践活动报告,包括成果转化后生产的新产品,新产品生产的产值、利润及相关赛事参赛获奖证书等。

   (三) 验收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负责对本单位需要结题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及材料申报。

   (1) 指导教师负责联系、指导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参见附件5)。

   (2) 结合各项目的“申报表”内容,对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研究成果等进行认真评审。

   (3) 根据验收结果填写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6——附件9)。

2.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提交的结题项目材料进行复审。

    三、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将申报材料:附件2《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立项项目汇总表》 ;验收材料:附件5《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相关统计材料(附件6——附件9)于2023年6月16日前收集汇总,将纸质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jjx8051300@126.com。(邮件名注明“学院名称+大创立项及结题验收材料”)。

附件:

1.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 2023年河北省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4.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参考)

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6.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7.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

8.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

9.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

                               

                                  2023年5月17日